事项名称:对从事含消耗臭氧层物质的制冷设备、制冷系统或者灭火系统的维修、报废处理等经营活动的单位进行备案
基础编码:1100136000
事项类型:其他职权
设定依据:《臭氧层物质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》
服务对象:企业法人
实施机关:28365-365打不开
办理科室:环境保护监察支队
受理方式:窗口办理
受理地点:海淀区东北旺南路29号首农蓝海中心B座6层619室
联系电话:82782280
办理流程:申请——受理——审查——备案
申请材料:1、填写《北京市从事含消耗臭氧层物质的制冷设备、制冷系统或者灭火系统的维修、报废处理等经营活动单位备案表》原件一式三份;2、企业资质证明复印件一式二份;3、相关管理、技术人员情况及其他资料复印件一式二份
受理条件:材料齐全
批准形式:结果文书名称:《北京市从事含消耗臭氧层物质的制冷设备、制冷系统或者灭火系统的维修、报废处理等经营活动单位备案表》
收费依据:无
收费标准:不收费
办理时限:即时备案
有效期限:无期限