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对意外事故的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进行备案流程

【2018-04-26】

 

事项名称:对意外事故的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进行备案

基础编码:1100126000

事项类型:其他职权

设定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》

服务对象:企业法人

实施机关:28365-365打不开

办理科室:环境保护监察支队

受理方式:窗口办理

受理地点:海淀区东北旺南路29号首农蓝海中心B座6层621室

联系电话:82781390

办理流程:申请受理即决定 → 申请受理即决定[区级]

申请材料:1、意外事故的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备案材料(原件1份),预案内容与本单位实际情况相符并具有一定可操作性。

受理条件:申报内容有效,形式合规。

批准形式:结果文书名称:对意外事故的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进行备案

收费依据:无

收费标准:不收费

办理时限:即时备案

有效期限:无期限