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对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进行备案流程

【2018-04-26】

 

事项名称:对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进行备案

基础编码:1100388000

事项类型:其他职权

设定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》、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》、《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(试行)》

服务对象:企业法人、事业单位法人

实施机关:28365-365打不开

办理科室:环境保护监察支队

受理方式:窗口办理

受理地点:海淀区东北旺南路29号首农蓝海中心B座6层621室

联系电话:82781390

办理流程:申请即受理-审查-备案

申请材料:1、(一)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表(一式两份);2、(二)环境应急预案及编制说明的纸质文件和电子文件,环境应急预案包括:环境应急预案的签署发布文件、环境应急预案文本;编制说明包括:编制过程概述、重点内容说明、征求意见及采纳情况说明、评审情况说明;3、(三)环境风险评估报告的纸质文件和电子文件;4、(四)环境应急资源调查报告的纸质文件和电子文件;5、(五)环境应急预案评审意见的纸质文件和电子文件。

受理条件:材料齐全

批准形式:结果文书名称: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表

收费依据:无

收费标准:不收费

办理时限:即时备案

有效期限:无期限